中标后,招标方和投标方的工作流程有哪些?
招标人作为项目建设的主体方,是要对最终项目质量负起责任来的。而相比较来说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需要尽可能提高企业单位的中标率,以保证尽可能承接到项目建设。为了帮助大家,请随西北国际招标代理小编一起来看看中标后,招标方和投标方的工作流程有哪些。
一、招投标中标后,招标方的工作流程
1、中标通知书: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结果公示: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4、提交书面报告: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招标人应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货物基本情况;
(2)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
(5)中标结果。
二、招投标中标后投标方的工作流程
1、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后3天公示期之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2、缴纳中标服务费:公示期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参考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3、领取中标通知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之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4、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领取后30日内,中标人与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5、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合同备案后,方可领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
6、退还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完成后,方可领取退还的履约保证金。
三、中标履行合同
1、义务合同订立后,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自己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中标项目。中标项目的转让,是指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倒手转让他人,使他人成为该中标项目实际上的完成者。
中标项目的转让在实践中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使招标投标有名无实,对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影响。从合同法律关系上讲,中标项目的转让属于擅自变更合同主体的违约行为。
2、分包限制中标项目虽然不能转让,但可以分包。所谓分包中标项目,是指对中标项目实行总承包的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再发包给其他人完成的行为。原则上讲,中标人应该独立地履行中标人义务。
但是,由于有的招标项目比较庞大、复杂,为使中标项目能够得到更好的完成,法律允许中标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这些条件是:
合同中有允许分包的约定或者分包已经招标人同意;
分包给他人完成的是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接受分包的人应该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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