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招标具体流程:
1、招标资格与备案。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确定招标方式。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7、踏勘现场。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解答投标方提出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8、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并按规定进行密封,在规定时间送达招标 文件指定地点。
9、组建评标委员会。
10、开标。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所有投标人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和相关人员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公开按程序进行。
11、评标。评标是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12、中标结果公示。
13、中标通知书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工程招标、开标、评标、定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备案。发中标通知书。
14、合同签署、备案。
电力工程招标程序适用招标的一般程序,但是在涉及到具体的文件、资质要求时,则应该具体到电力工程建设所要求的专业技术标准。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应该具体体现出电力工程的特别要求,整个程序的进行所依据的标准应该体现电力工程建设行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