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工程造价或者做工程管理或者参加工程类考试的朋友一定都听过这两个名词“暂估价”和暂列金额。事实上,暂列金额和暂估价作为工程项目两个相似的概念,指的都是暂未确定的费用,发包人与承包人往往会因为概念不清楚发生一些争议和纠纷。在审计工程结算时,承包人也会将此概念模糊化,用来追求高额利润。审计人员如果对此概念不明确、内容不清楚,将会出现不公正的问题。今天西北国际小编来整理分析“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区别
1.概念不同
(1)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对该金额,招标人有权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完全不使用。
(2)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招标投标中的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
2.使用方式不同
(1)暂列金额属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其他项目费的组成部分,包括在合同价之内,但并不直接属承包人所有,而是由发包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如有剩余应归发包人所有。
(2)暂估价作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又无法确定具体价格时采用的一种价格表现形式。《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将暂估价分为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并以此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不属于招标的,应由承包人按照合同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单 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暂估价部分在竣工结算时会根据市场实际价格进行调整。
3.发生可能性不同
(1)暂列金额是包含在合同价里面的一笔费用,用来支付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也可能不会产生的项目,具有不可预见性。(即可发生也可不发生)
(2)暂估价是包含在合同必然发生的。(即必然发生但价格不确定)
以上就是关于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相关介绍,希望西北国际项目管理小编的整理会对你有所帮助,公司主要从事工程造价、招标代理、政府采购、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同时公司正在火热招商加盟中,欢迎加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