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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2019-07-17 10:26:50 


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在2010年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

履约担保的退还
履约担保应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后28天内退还给承包人。
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
2、2018版公路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履约保证金
本款细化为: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后28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承包人拒绝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有权从交工付款证书中扣留相应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或者直接将履约保证金金额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
4、个人建议
合同履行过程中,还会发生很多影响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情形,比如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延期竣工验收问题,合同履行时烂尾楼工程问题等,建议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加以明确。
以上就是对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的相关说明。如果还有疑问可随时咨询西北国际项目管理。公司主要从事工程造价、招标代理、政府采购、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同时公司正在火热招商加盟中,欢迎加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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