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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的坑,你了解吗?

2019-04-24 08:46:10 

第一个坑:报价越低,中标率越高

物美价廉谁都喜欢,但是别人报价100万,你报价60万,价格差太多,就把人吓到了。低价中标率高吗?高;但是价格越低,中标率越高吗?这就不一定了。当你的价格低于行业水平,就有低价抢标的嫌疑,谁知道你中标后会不会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你的产品质量会不会有问题?你的交货期或工期会不会大幅延长?况且,低价抢标不一定能抢到,但是一定会得罪同行,这样到底值不值得?

招投标的坑,你了解吗?

第二个坑:我关系硬,标跑不了

很多人这样想,结果马失前蹄,煮熟的鸭子飞了。你以为关键参数是你们提供的,这个标就一定是你们的了?错!招投标的江湖里,没有一定。关系硬有没有用?有用,但也没啥用,谁去投标谁知道,在反腐高压下,在越来越吹毛求疵的招标流程下,在越来越多的质疑和被质疑下,一切皆有可能。

第三个坑:“被内定”很幸福?谁苦谁知道

很多人说“发布招标公告的标,基本都被内定了”。但是换个角度想,“被内定”的人心里也会很惶恐。因为你前期做了无数工作,投入很大成本,但永远不知道会不会突然从哪里跑来一个愣头青公司来搅局。想围标?你当标是那么好围的啊?你要找三家毫不相干的公司,还要找三个都能满足关键参数的品牌,找三个投标报名人,用三家公司名义报名,付三次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做三份完全不同的标书,最后还怕别人举报……

为了中标,一些单位可以说是花样百出,招式不断

1、泄密法

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

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

2、特殊定制法

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

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

3、做局法

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

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

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

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

4、指使、暗示法

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

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人提供帮助,进行区别对待。

5、价格法

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变更服务量等手段,提高最终结算价格。

6、装傻法

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

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等情形视而不见,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

开标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明显串标迹象视而不见,评标委员会提出来也授意评委继续评审。

7、无所顾忌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项目,未中标公司提出质疑后,招标采购单位复议后还依旧维持原来评审结果;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8、兄弟相约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

相互约定,价格策略和投标策略;

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

围标公司一般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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